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支撑。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并提出“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本期邀请几位专家围绕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情况进行探讨。

  

  主持人

  

  经济日报理论部主任、研究员 徐向梅

  

  顶层设计不断深化

  

  主持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现阶段的政策重点和发展目标是什么?

  

  冯晓青(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智力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征。知识产权也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财产权,随着知识经济凸显和数字经济发展,其在当代财产权体系中地位与日俱增,甚至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一种财产权。

  

  知识产权制度是以充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为基础,激励创新并促进创新成果推广运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文化进步的法律制度。该制度运行体现于充分运用保护机制、激励机制、平衡机制以及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无形资源,促进社会创新效率提升和经济增长。从理论上说,知识产权制度是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两者缺一不可。

  

  我国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始于改革开放,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单行法先后出台,奠定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制度迎来重要发展机遇,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做了进一步修正,实现了本土化和国际化的高度融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形势的变化,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战略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也与时俱进,逐步步入国家战略层面,知识产权制度完善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现实需求和创新动力机制。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具有战略化、国际化趋向,且制度体系日益完整,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制度支撑。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以知识产权立法及其完善为依托,以前后相继、与知识产权制度相衔接和协调的知识产权政策规范为重要指引。知识产权政策与知识产权制度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对于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也是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党和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以及相关的技术创新政策,有力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实施。其中,特别重要的政策是将知识产权制度构建及其有效实施上升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层面。

  

  2008年6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运行进行全面战略布局,从国家战略方面予以定位。实施十多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斐然成绩。2015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层面对如何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有效实施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诸多政策性措施。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从国家战略层面对提高知识产权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进行全面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性措施和对策,是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实施中最为重要的政策性文件。《纲要》提出的重点措施包括: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以及组织保障,旨在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分为近期和远期目标,近期目标为到2025年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方面取得初步成效,远期目标为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随着知识产权在当代经济社会和科技文化进步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与《纲要》提出的要求和目标对照,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实施还需要付出巨大努力,尤其是需要破除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制度运行中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和工作体系、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方面提高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可以预计,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将随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深入推进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也将为实现中国梦、强国梦作出巨大贡献。

  

  法律规则体系日益健全

  

  主持人: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宁立志(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知识产权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被动封闭到主动开放、从单薄到丰富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基本处于缺位状态。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我国经济结构面临转型,加之国家面临一定外部压力,以及出于国际经贸合作的需要,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日益显现,知识产权立法逐渐被提上议程。

  

  随着知识产权制度实践的深入,各单行法修法陆续开展,目前著作权法经历了三次修改,专利法和商标法经历了四次修改。我国知识产权修法工作前期多是被动进行,虽也有解决国内需求的原因,但主要动因仍是为了与国际保护标准相接轨或呼应中美知识产权谈判需求。但从各单行法第三次修改以来,我国修法主要动因由外因转变为内因,更多是为了满足国内经济与科技发展需要,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顶层设计。这个阶段知识产权修法呈现出更高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注重草案公开与意见征集,使修法内容更符合经济社会所需。

  

  另外,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内容愈加丰富:一方面,随着科技发展,知识产权作为一个开放权利体系,也在不断吸纳新的客体类型。如2020年著作权法将原“电影作品和类电作品”修改为涵盖范围更大的“视听作品”,并设置兜底条款使作品类型开放,允许“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得到保护。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客体类型和层级不断丰富。禁止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逐渐得到专门法律法规调整。我国基本形成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多维度、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立起相对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架构。

  

原标题:【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内容摘要: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支撑。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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